服务预约
用车地址*
行驶证(车辆照片页+正本页)(必拍)*
上汽通用汽车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工单(必拍)*
事故证明(交警或有关部门开具的,例如《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》、《事故证明》)(必拍)*
保险公司发送的带有报案号的短信的截屏(必拍)*
事故全景照片(车辆现场位置,碰撞痕迹)(必拍)*
带车损部位的车辆全身照(含牌照)(必拍)*
车损部位的特写照片(必拍)*
服务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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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服务有效期为一年。
2、有效期内,每次事故代步车服务的使用上限为3天,全 年累计最高可使用10天。
3、代步车的规格按200元/日为上限。
4、若租用的代步车规格超出单日上限,超出部分由用户自 行承担。
5、代步车自预约取车时间开始计时,不足24小时,记1天; 超过24小时,不足48小时,计2天;超过48小时,不足72 小时,计3天。
6、本服务仅限用户本人及预先登记的非营运车辆使用。
7、代步车使用期间仅限用户本人驾驶。使用期间,代步车 保险受益人是用户本人,若他人使用用户的代步车发生交通 事故,保险将不予理赔,损失全部由用户承担。
8、本服务预先登记的车辆应具备车辆保险(其中,交强险和 车损险为必备险种)。
9、责任事故:指经交警或有关部门对事故的鉴定,用户一方 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。无责事故不在本服务范围 之内。
10、进保维修:用户车辆须符合车损险的理赔要求,事故后, 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出险,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进保 维修。
11、若用户最终未进保出险,则视为恶意使用,我司有权要 求用户自行承担本次代步车租借费用,并承担因此带来的其 他法律责任。
12、验证信息:请在线填写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与车 架号(VIN码),以上信息须与系统预留信息保持一致。
13、用户服务中心一年三百五十五/六日24小时服务。对用 户提交的服务申请,我们将在每日9:00-18:00间予以反馈。 自提交起的3个工作小时内,用户可以获得反馈。
14、审核资料:请在线上传以下资料的清晰照片:
(1)行驶证/机动车销售发票;
(2)《上汽通用汽车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工单》;
(3)事故证明(交警或有关部门开具的,例如《机动车物 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》、《事故证 明》);
(4)保险公司发送的带有报案号的短信截屏;
(5)事故全景照片(车辆现场位置、碰撞痕迹);
(6)带车损部位的车辆全身照(含牌照);
(7)车损部位的特写照片;
15、每日15点之前提交的合规申请,最快可以安排在当日 取车。每日15点之后的合规申请,最快可安排次日起取车。
16、用户服务中心根据提交申请时的网点库存情况为用户 安排合适的代步车,不保证同品牌或同款。
17、收到服务确认短信后,请按引导信息带好身份证、驾 驶证、信用卡至指定门店办理取车手续。
18、租用代步车时附带的非车辆租赁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用 户自行增加的的服务项目费用、额外保险费用以及车辆押金、 违章押金)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19、因超过本服务规格的代步车产生的租车费用的差价,由 用户自行承担。
20、因超过预订期限归还造成的额外代步车使用费用(包括 但不限于:租金、押金、保险费、逾期罚金等)由用户全额 承担。
21、代步车使用完毕,请至指定门店还车。
22、若因各种原因,用户需取消代步车服务,须在预约日期 的前一日致电400,取消预订。若用户未提前一日取消,或 未使用服务但也未致电400通知取消的,视作已按预订情况 使用了服务。
23、高峰时期(节假日、周末)恰逢车辆租用高峰,请用户 错峰 用车。
24、一次事故只能申请并使用一次事故代步车服务。